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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公安局
身份证号码变更更正公民业务服务指南(变更更正公民身份证号码)
发布日期:2024-11-09 17:03
来源:县公安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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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证号码变更更正公民业务服务指南
(变更更正公民身份证号码)
序号
要素名称
内容
备注
1
事项名称
变更更正公民身份证号码
2
设定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》第十七条;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定(试行)》第一百二十五条
3
行使层级
市级/隶属,县级
4
申请材料
1.居民户口簿(疆内户籍申请调阅电子证照,免提交);
2.居民身份证(疆内户籍申请调阅电子证照,免提交);
3.公民身份证号码错误凭证。
5
法定办结时限
5个工作日
6
收费标准
不收费
7
办理流程
1.线下办理流程:本人持申请材料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(行政服务大厅公安户政业务窗口)申请变更更正公民身份证号码,派出所核实后逐级上报审批,变更业务完成后出具常住人口登记卡,办理居民身份证。
2.线上办理流程:1新疆户籍居民自行选择登录新疆公安APP、新疆微警务小程序、互联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办事大厅中任何一个,自助办理变更更正公民身份证号码业务。办理人要填写身份证号和姓名,实名注册用户,并通过人像检测后,开通网上办理账号;2办理人阅读完网上办理须知后进行身份验证;3根据表单填写信息;4进行信息确认;5提交业务数据信息;6进入办证记录页面查看业务办理进度及状态;7查询到业务结束后,前往落户地公安派出所领取居民户口簿,办理居民身份证,并缴销原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。
8
注意事项
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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